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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属党支部:
现将组织员的职责公布如下。
一、 受系党总支的委托对所负责党支部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检查和指导。
二、 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进行检查和指导。
三、 受系党总支的委派,找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专门谈话。
四、 完成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有关党务工作的任务。
五、 受系党总支的直接领导。
六、 不参加各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会议。
云南煤炭工业学校
总支部委员会
2016年3月7日